第131章 法官心里也烦-《律师本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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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基本上在原告不在家期间,第三人都是在被告处居住。”方轶道。

    “原告,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样的,是否需要经常出差?”女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原告是公司高管,六年前被派往外省担任总经理,所以属于常驻外省,每隔一段时间可以休假。”女律师道。

    原告不在本省工作这是事实,只要法官到单位一调查便可了解,所以女律师犯不着为这事撒谎。

    “第三人,是这样吗?”女法官看向胖子,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。

    “是,我媳妇经常不在家。所以我就一失足成千古恨。”第三人的态度很好。

    “第三人,你是经常居住在被告处吗?”女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大部分时间是在她哪居住。”第三人道。

    “伱是做什么工作的?”女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在县里开了一家劳务公司。”第三人道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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